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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权益

一、公司长期不分红,如何维权?
股东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,提意召开股东会,讨论分红的问题。如果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都未分红,则在股东上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。
 
二、公司长期不召开股东会,怎么办?
根据公司法的规定,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,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,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,应当召开临时会议。
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,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主持;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由副董事长主持;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,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。   
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,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。   
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,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;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,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。
 
三、大股东从来不提供公司财务报表给我,如何维权?
股东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和九十七条的规定,行使股东知情权,要求查阅公司章程、股东名册、公司债券存根、股东大会/股东会会议记录、董事会会议决议、监事会会议决议、财务会计报告等。
 
四、大股东未经股东表决,聘请亲属到公司任职?
股东通过股东会的行使管理公司,股东并不能直接聘请亲属任职,大股东也不行。大股东既然能聘请亲属任职必然是通过在公司担任的经理职务,利用职务便利,以公司的名义聘请的亲属任职。对此,如其他股东有异议。可通过召开股东,通过表决的方式解除大股东的职务或更换高级管理人员。
 
五、我能不能要求召开股东会?
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意召开股东会。你如果是股东,且持有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,可以要求召开。或者你在公司担任监事,也可以提意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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